民航局对《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(修订稿)》征求意见建议

为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加强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”的指示批示,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民航局党组统一部署,结合一年来行业安全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,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对《民航安全从业人员工作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指南》进行了修订。现面向行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9月5日前反馈至邮箱mj_li@caac.com.cn。

民航安全从业人员,主要包括飞行、乘务、机务维修、空管、运控、机场运行、安保、地面保障等专业人员,民航院校上述专业在读学生,航校和飞行训练机构教员、学员,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,以及民航行政机关的安全监察人员。

民航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作风建设的主体,主要职责包括:

(1)建立并持续完善本单位以“三个敬畏”为内核的安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;

(2)结合日常思想政治、安全管理、宣传教育等工作,加强安全从业人员优良作风养成;

(3)建立安全作风问题清单、认定程序和考核奖惩办法,实行作风量化管理;

(4)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综合推进安全作风建设,并实施监督检查;

(5)为安全作风建设提供必要资源保障;

(6)对典型安全作风问题追责问责,对作风优良的班组和个人树立典型,并给予正向激励。

飞行


乘务



机务